“爱·在这个城市”——税收带来泰安美 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党的十九大吹响了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前进号角,为全面反映新时代泰安改革发展成就,集中体现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性质, 彰显税收事业与时俱进的时代生命力,泰安市国家税务局和泰安市摄影家协会联合开展“爱.在这个城市”税收带来泰安美图片故事摄影大赛,活动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3月20日。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现面向社会各界征稿,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
泰安市国家税务局
2、承办单位:
泰安市市区国家税务局
泰安市摄影家协会
3、协办单位:
泰安市摄影家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
泰安市各县市区摄影家协会
泰安市新闻摄影学会
泰安市老年书画摄影研究会
泰安市青年摄影家协会
泰安市艺术摄影学会
泰安市女摄影家协会
泰安市摄影文化研究会
泰安市泰山摄影俱乐部
4、艺术策划:
泰山印象影画设计有限公司
二、拍摄内容
用镜头捕捉泰安的新风尚,反映城市变迁、风土人情、税泽民生的发展变化;用镜头讲述税务人的新作为,反映税务人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爱岗敬业的感人事迹;用镜头记录纳税人的新气象,反映纳税人守法经营、诚信纳税、勤劳致富的精神风貌。
三、稿件要求
1、大赛分为专业摄影组、手机摄影组、微信公众号美篇传播组三个组别,征稿图片的拍摄范围为泰安市行政范围内(含各县市区)。
2、每人每组限投10幅作品,组照算一幅(组照限4——8张,超出数量范围视为无效投稿)。
3、所有作品只接收JPG电子文件,文件大小每幅不低于6M(3000X 2000像素,分辨率300)手机作品不少于2M(2000 X 1000像素,分辨率300)。入选作品组委会将会调取作者原始照片电子档。
4、参赛者请按以下格式提交:分组文件夹+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文件夹内单幅或组照仅标注作品名题,不得标注作者名。不按要求提交者,视为放弃比赛。
每幅作品必须命题,组照必须有总命题,也可以进行单张命题。无命题的照片,视为无效投稿。
5、微信公众号、美篇抬头注明“爱.在这个城市”字样。
6、拍摄作品形式、风格、题材不限,创作时间限近3年作品,彩色黑白均可,须原创作品,电脑合成作品视为无效投稿,照片上不允许PS作者姓名、作者昵称和任何题字。
7、参与者应对投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8、来稿请务必打包发送,单张发送的,视为无效投稿。
9、本次活动不收费,所有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主、乘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有使用权;
10、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四、投稿时间和其他事宜
1、投稿时间:
2017年12月28日起——2018年3月20日止,3月20日下午5时投稿截止。
2、评奖方法:
大赛设立专家评选委员会,由泰安市摄影家协会指定专家担任评委。评奖时间3月24日(周六)。
3、颁奖:
2018年4月举行颁奖仪式。
专业摄影组、手机摄影组、微信美篇组优秀奖以上的获奖作者,都会获得由组委会、泰安市国家税务局和泰安市摄影家协会联合颁发的获奖证书,该证书可作为加入山东省摄影家协会的积分条件之一。
网络人气组的获奖作品,将会获得大赛组委会盖章的获奖证书。
五、奖项设立
1、专业摄影组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15名(奖金300元)
以上获奖人员颁发《获奖作品画册》1册、获奖证书
2、手机摄影组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5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300元)
优秀奖:15名(奖金100元)
以上获奖人员颁发《获奖作品画册》1册、获奖证书
3、微信美篇组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100元)
以上获奖人员颁发《获奖作品画册》1册、获奖证书
4、网络人气组
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获奖作品画册一册)
二等奖:3名(奖金300元、获奖作品画册一册)
三等奖:5名(奖金100元、获奖作品画册一册)
优秀奖:20名(获奖作品画册一册)
六、其他
1、投稿邮箱:cnsdtasy@163.com。
2、咨询电话:市摄协:0538-8220756
3、联系人:市摄协 李敏(13325288488)
泰山印象影画设计有限公司 彭涛(15605386048)
泰安市国家税务局
泰安市摄影家协会
20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