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山东省摄影家协会联络员的通知
各地市、行业摄影家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国文联、中国摄影家协会关于大力团结培养新文艺群体的通知精神,结合山东省摄影家协会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宽工作渠道,山东省摄影家协会拟向各地市、行业摄影领域招收联络员。
一、人员要求:
1、山东省摄影家协会会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身体健康、时间充裕,热爱摄影、热心公益事业;
3、在当地或行业内摄影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掌握当地丰富的影像资源。
二、招收方式:
招收采取推荐的方式。各地市、行业摄协可推荐风光和纪实摄影各1人,填写《山东省摄影家协会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省摄协择优录用。
三、相关待遇:
联络员一经录用,即可获得《山东省摄影家协会联络员》证书;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省摄协组织的各类培训、采风等活动;并可列席部分有关会议。
四、申报要求:
按要求填写《山东省摄影家协会联络员推荐表》,并于2020年6月20日前发送到邮箱:sdsheying@126.com .经省摄协考察确定人选后通知录用。
联系人:刘娟 电话:13210589055
附:山东省摄影家协会联络员推荐表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2020年6月10日
附: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联络员推荐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出生年月 |
|
单位及职务 |
|
||||
手机号码 |
|
省会员证号 |
|
||||
创作方向 |
|
||||||
推荐单位 |
泰安市摄影家协会 |
||||||
个人创作简历、代表作品及 |
|
||||||
承担联络员工作的自身优势 |
|